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,日前财政部、国家计委发出通知,公布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这批取消的收费项目共计20项,涉及文化、公安、建设、旅游、广播电视、林业、口岸等7个部门,主要是一些不合理或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。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自1998年11月1日起停止征收。
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,取消第二批收费项目,不仅是治乱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财政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积极措施。这批收费项目被取消后,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0多亿元,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,改善企业经营环境,促进经济持续增长。